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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基于更新版《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成功发行国际绿色债券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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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正式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6月9日,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基于《共同分类目录》,首发5亿美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中国、德国、荷兰等多个国家的绿色项目,受到市场投资者积极关注和踊跃认购。


《共同分类目录》由欧委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理事会(DG FISMA)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牵头完成,包含了被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和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共同认可的72项减缓气候变化的活动。《共同分类目录》进一步提升了区域间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和兼容性,在提高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和全球绿色活动定义的可比性和互用性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基于《共同分类目录》发行的绿色债券,相应也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投资人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

此次债券对应的绿色项目包括风力发电、抽水蓄能、城市轨道交通、纯电动公交车、高效节能装备制造等归属多个行业门类的经济活动,其中高效节能装备制造项目属于《共同分类目录》新增的活动,采纳了更详尽的中国技术标准作为“重大贡献指标”的认证依据。根据贷款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折算,除节能设备制造项目外,境内外项目预计每年可直接实现二氧化碳减排60.41万吨,节约标煤29.19万吨等。

此次绿债发行,是中国银行助力中欧绿色金融合作、国际可持续金融标准协同的最新尝试。未来,中国银行将继续发挥绿色金融领域的领先优势,努力推动国际绿色投融资合作,为实现《巴黎协定》的气候目标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背景:

去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期间,由中欧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初版),并面向全球征求意见;基于市场反馈意见及中欧专家评估,于今年6月3日发布了更新版。与初版相比,更新版增加了17项建筑业和制造业活动。至此,《共同分类目录》一共包含了中欧目录共同认可的72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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