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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 绿色投资原则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20-10-08   

秘书处介绍了GIP的中长期规划——“2023愿景”。....

2020年9月24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球四十多个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的近140名代表通过线下参会或线上接入的方式出席会议。

自2019年8月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来,GIP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员范围扩大到了37家签署机构和12家支持机构,共来自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由签署机构主持的三个专题工作组共组织了四次能力建设网络研讨会,同时开发了一款用于测算项目层面碳排放的在线工具,并结合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和GIP成员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

会上,秘书处发布了首份GIP年度进展报告,从公司治理和战略、可持续性风险评估和管理、投资组合绿色化以及信息披露等四个角度,评估了各签署机构对原则的落实情况,并指出了需要在未来重点推进的工作领域。

在报告的基础上,秘书处介绍了GIP的中长期规划——“2023愿景”。愿景提出了五个关键支柱:自我评估、信息披露、绿色承诺、加大投资和成员发展,并对签署机构提出了相应的期望。

秘书处与各工作组的共同主席汇报了过去一年取得的进展,并概述了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秘书处表示,GIP将继续促进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开展能力建设,以提升签署机构的意识和能力。

为表彰积极落实GIP原则并开展绿色投资的成员,GIP今年首次设立了两个奖项。包括“最佳实践奖”和“最佳绿色金融交易奖”。经过独立评审委员会的评选和提名,每个奖项共有三家签署机构入围。最终,经指导委员会确认,渣打银行和丝路基金分别摘得殊荣。

未来,GIP将通过设立区域性的参与平台,动员私人资本参与绿色投资。新兴市场的金融机构将有机会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一带一路”地区的低碳发展。

GIP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博士表示,GIP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重要进展,其成员范围不断扩大,在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司治理中可持续性因素的认知不断加深。面对新冠疫情的挑战以及众多国家作出碳中和承诺所带来的机遇,GIP成员需要在“一带一路”地区的绿色投融资中发挥更大作用,并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GIP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席、中英绿色金融学会主席葛若杰爵士(Roger Gifford)表示,来自中国、英国和许多其他国家的投资者正在通过加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行动,确保其所做的财务决策都将气候变化纳入考量。“在COP26召开之前,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推动更多的签署机构增加绿色投资,并根据TCFD的建议进行稳健的信息披露。”
 
GIP秘书处联系方式:
sec-gip@pbcsf.tsinghua.edu.cn,
Green@cityoflondon.gov.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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