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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

2018-01-02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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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政策支撑。该意见包含5大类14项内容。

意见提出,要逐步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培育绿色金融地方服务主体,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金融支持精准度。

意见要求加快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和产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绿色投资,积极为循环经济、绿色制造、清洁能源和污染防治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以国家绿色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绿色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专业担保公司为运作主体、以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扶持、支持促进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有效助推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绿色化发展。支持工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发展绿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多渠道融资培育壮大低碳企业。推动绿色农业发展,支持农村水利工程、生产排污处理、宜居乡村、“秀美林场”、集中供水和电网改造升级等农业项目建设。推进绿色城镇建设。完善“三农”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为重点,加大对绿色城镇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建立绿色城镇金融改革机制,支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近零碳排放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主体功能区等示范工程,实现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意见强调,要全面构筑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发挥绿色保险市场化风险转移、社会互助、资金融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环境效益、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和项目担保、再担保能力,合理分担绿色信贷风险。

意见就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扶持机制做出安排。发挥财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投资补助等手段,加快构建循环工业、循环农业和循环服务业的循环经济体系,以及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融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环保节能、清洁交通等产业。同时,精准对接芙蓉人才计划,大力引进绿色金融高端人才,以及环保技术与金融管理知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实施关键人才、领军人才培养使用计划。加大宣传和培训,普及绿色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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