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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实现新疆绿色发展的强力引擎

2017-09-12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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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动员会召开。

在此之前,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标志着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实现了新疆金融领域国家级试验区“零”的突破。

新疆的三个地市被国家确定为绿色金融试点,有利于树立绿色产业发展导向,通过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建立相关的绿色产业发展机制,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全过程,有助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走出一条绿色崛起新道路,积累绿色金融发展的“新疆经验”。

代表未来金融发展趋势

何为绿色金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国俊这样阐释: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贷款、私募投资、债券和股票发行、保险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交通等绿色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

在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郭建伟看来,绿色金融有四个特点:第一,绿色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单纯的逐利性,在项目选取上更多关注绿色、环保项目。第二,成本低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特点。发展绿色金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获取更多的财政贴息、优惠贷款以及产业政策支持,从而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第三个特点是期限长。绿色金融项目多为中长期项目,在项目投融资过程中,便于投资主体通过发行期限相匹配的绿色债券或有计划地开展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抵偿市场波动风险。第四,绿色金融项目初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小,后期规模经济下产出值较高,多数项目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可以有效地分散投资主体的项目周期性资金压力。

很多传统的观点认为绿色金融项目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然而在郭建伟看来,恰恰相反,绿色金融由于投资的产业符合绿色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环境和社会风险,利润获取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

截至2016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1529.15亿元,较年初增长20.35%,远高于同期银行业各项贷款11.54%的增速,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9.84%。贷款投向集中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运输及工业节能节水环保等领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疆首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金额10亿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还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债券试点,乌鲁木齐银行成功发行西北五省首单绿色金融债5亿元。在绿色保险方面,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共有135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总额990.43万元,理赔案件32起,理赔金额395.45万元。

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

统计数据显示,新疆环境治理投资在大幅提升。2013年和2014年新疆环境治理投资额分别为281.15亿元和363.32亿元,约为GDP的3.3%和3.9%。

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动员会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发展既不能简单重复东部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更不能简单地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而是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走资源、环境、生态改善相协调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郭建伟看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现实需要。从“去产能”角度看,低端落后产能特别是高污染、低产出产能必须逐步淘汰,同时,传统优势产能需要尽快改造升级,通过建立绿色产业和项目清单,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可以有效引导各类资本从高污染、低产出项目逐步退出,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从‘补短板’角度看,可以通过多种绿色融资方式打通实体经济‘血脉’,解决融资难题。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由于投资规模大、建设运营周期长,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对符合‘绿色清单’标准的绿色信贷给予‘正向激励’,可以有效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助推基础设施建设。”郭建伟说。

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

谈起这次试点的路径选择时,郭建伟说,要把握和坚持“一个核心、两轮驱动、三大布局”。“一个核心”,即通过绿色金融的支持,将绿色低碳技术作为经济绿色化改造的核心;“双轮驱动”,即通过绿色金融的支持,实施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绿色技术产业两大战略;“三大布局”,即通过绿色金融的支持,各试点地州(市)结合自身特点,依托各自的主体功能,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三大布局,作为经济绿色化改造的主要载体。

在郭建伟看来,发展绿色金融首先要加快推进试点地区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要为试点地区绿色发展搭建多元化融资平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探索在试点地区设立绿色金融分支机构、事业部或柜台等;鼓励兴业银行、昆仑银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等在试点地区设立绿色支行;鼓励试点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制成为绿色银行。

“金融机构要积极与三个试点地区对接,为试点地区量身打造绿色金融服务,提供绿色金融产品。”郭建伟说,比如,积极研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探索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押和质押融资等,稳步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在试点地区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创新开展风力(光伏)发电指数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

“我们还将组织试点地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签署自律协议,制定相对统一的环境准入门槛,落实好试点地区差别化绿色金融支持措施。”郭建伟说,在行业选择上,明确将清洁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服务等领域以及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具有低碳环保特征的行业作为绿色发展的优先支持领域;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信贷等增量,并且存量逐步退减。

在客户和项目选择上,试点地区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将满足节能减排要求及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绿色标准,作为提供资金支持的底线要求,对发生环保违法违规情况的客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坚决不新增授信额度。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还将加强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力度,将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规记录、安全生产、参保情况、节能减排等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参考依据。

“货币政策工具对资金流向具有巨大的激励引导作用。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对在绿色信贷方面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郭建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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