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政策动态

浙江省出台行动计划和三张清单全面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2018-03-20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精神,大力探索推进浙江绿色金融发展,浙江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推进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5年的工作任务、主要目标和责任单位,并配套制定了绿色项目清单、财政政策清单以及金融产品和服务清单,多措并举,精准务实,全面推进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行动计划》明确了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湖州市、衢州市实现绿色融资规模较快增长,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绿色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均逐年上升,“两高一剩”行业融资规模逐年下降,绿色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率,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碳排放量降幅要超过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初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服务绿色产业、组织体系完备、产品服务丰富、政策协调顺畅、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服务实体经济有力、路径特色鲜明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浙江省金融办表示,近年来浙江省在绿色金融领域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也收获了宝贵经验。下一步,浙江省将继续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力落实《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有效支撑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两山”理论新实践,取得绿色发展新成效。

制定绿色金融发展“三张清单”

绿色项目清单作为绿色投融资项目指南,在明确绿色标准的基础上,梳理了今后五年准备实施的1800余个绿色项目,总投资金额超2万亿元,突出环保、节能、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制造等领域以及绿色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资源要素向绿色项目流动。《行动计划》指出,要定期开展绿色项目遴选、认定和推荐工作,在省重点、省重大、“411”等项目计划编制中,向绿色项目倾斜,形成绿色发展“万亿项目库”,对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

财政政策清单则明确了对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措施。《行动计划》指出,要通过制定政策清单,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同时,要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对绩效明显、率先出成果、出模式的地区予以政策倾斜。

金融产品和服务清单梳理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智慧支付等方面的第一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57项,加强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的金融需求与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对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的精准性,推动“最多跑一次”在金融部门落实。《行动计划》提出,要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合理设计符合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注重对绿色项目的金融支持,防止脱实向虚。

探索绿色金融制度设计

在确立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湖州、衢州在绿色金融制度创新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湖州率先制定了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绿色银行评级体系、绿色专营机构评价办法和绿色项目指引目录。衢州建立了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保费补贴机制,并加强在司法等方面的保障,助推绿色金融发展。同时,两市还积极开展了绿色金融标准化体系研究工作。《行动计划》要求在部分经验充分、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领域,率先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标准,探索完善区域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湖州市2017年在市级层面新设绿色专营机构3家,累计新设或改设绿色专营支行12家,实现了地方法人银行绿色金融事业部制全覆盖。衢州市大力培育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正在培育绿色金融试点行14家、示范行6家。中国农业银行在湖州设立该行首家绿色金融事业部。中国人保财险集团在湖州、衢州开展绿色保险全国试点。《行动计划》要求,加强金融组织建设,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与湖州市、衢州市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湖州市、衢州市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等机构。推动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业务中心和专营机构,配备专业的绿色金融产品经理。

抓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据悉,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浙江省加快抵质押融资创新,推出“光能贷”、“富竹贷”等一批绿色信贷产品。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等绿色保险创新做法。深入推进绿色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流转试点,实施“一点碳汇点绿成金”专项计划,在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和林业发展机制的同时,也帮助林农通过卖碳汇提高收入水平。衢州积极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对接世界银行绿色产业基金支持区域绿色项目建设。

除了出台产品和服务清单,《行动计划》还要求加快抵质押融资创新,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林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成为合格抵质押物,降低业务办理的合规风险。创新发展投贷联动等业务和绿色消费、科技研发、生态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融资。实施“智慧支付工程”,推进电子商业汇票、手机支付等绿色支付工具应用,促进金融服务绿色化。

此外,《行动计划》还要求,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稳妥有序探索环境权益交易方式,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结合试验区建设,推动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华东林权交易所等交易场所创新发展,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探索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交易方式,营造公开公平的交易市场环境,支持减排项目,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效率。稳妥推进安吉竹林碳汇、碳盘查及相关数据体系建设等工作。


通知公告

研究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