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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虹: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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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要“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具有内在联系,二者存在融合发展的基础。厘清地方推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痛点难点,是探索地方特色绿色普惠金融发展路径的前提。当前,二者融合发展面临哪些困难与挑战?如何深化探索、加强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更好地融合?围绕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

《金融时报》记者:在当前的地方实践中,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现状如何?面临哪些挑战?

蓝虹:绿色普惠金融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生态环境两大危机治理领域——气候危机治理和生物多样性危机治理,对绿色普惠金融都有强烈需求。

但绿色普惠金融的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是从过去大项目支持转向小项目支持,面临着绿色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的挑战。需运用金融科技、通过大数据系统创新环境风险管理手段,压低风险控制成本。二是面临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挑战。绿色中小项目的融资工具受限,还要服务于普惠主体,增加了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难度。金融机构需要按照绿色中小项目的特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绿色普惠项目的融资特点和融资需求。三是当前绿色金融标准主要还是针对大型绿色项目,农村中小型绿色项目很难享受到绿色金融的优惠政策。需要扩展现有的绿色金融标准或者专门出台绿色普惠项目标准,并着力降低绿色中小型项目的绿色评估费用。四是激励不足,绿色普惠项目的绿色属性因为成本问题很难界定,导致相关支持政策难以跟进,金融机构内部的绿色和普惠激励政策需要更好地融合。

《金融时报》记者:如何探索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更好地融合?

蓝虹: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融合是绿色金融改革深化的必然需求,推动两者更好地融合需要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地供给支持政策,同时,也需要基层金融机构在实践中进行制度和技术创新。

目前,需要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建立更完善的绿色普惠金融目录,并通过金融科技创新,降低绿色评估成本,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提高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二是提供专门针对绿色普惠项目的政策支持,绿色普惠项目有其独特特点,会产生独特的融资需求,建议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专门的政策支持,在试点中改进和推广;三是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在绿色普惠领域的内生动力,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满足多元化普惠服务对象的需求;四是利用数字技术降低绿色普惠金融的融资成本、强化风险管理等;五是金融机构需要更清楚地识别绿色普惠项目主体的金融需求。

例如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品牌建设,催生了大量仿原生态经营的生物多样性向好产业,如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茶文化、茶产业等,当地社区和农户是主要经营者,绿色普惠金融需要识别产业融资特点和融资需求,根据项目主体特征为其提供匹配的金融服务。

《金融时报》记者: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外部性特征明显,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金融机构的天然属性。如何激发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

蓝虹: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是生态环境治理深入后对金融支持的自然需求,但金融是逐利的,“三农”、小微企业等主体普遍存在缺乏传统的抵(质)押物、投资周期长、基础信息不全、经济效益不高、收益不稳定等问题,同时绿色普惠项目普遍收益率不高,金融机构对绿色普惠的资金供给仍有欠缺。因此,必须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从而激发绿色金融技术创新,通过项目设计打通收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是应根据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主体的特征,对现有标准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解释,明确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定义以及如何识别和认定。

二是需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绿色普惠信贷产品创新,结合地区特色,为不同规模和不同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三是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财税和金融政策,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绿色普惠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绿色普惠金融市场。

四是建立绿色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构建风险补偿机制,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金融实际,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基金;推广各类保险,发挥其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功能。

五是探索建立绿色普惠金融服务框架体系,推出行业分类、行业投向双维度的绿色信贷分类标准;从企业绿色评级、贷款投向绿色分类双维度规范绿色信贷标签;在国家绿色金融“大标准”框架下完善符合自身禀赋特色的绿色普惠金融体系,围绕行业细分板块和重点客群实施专属融资方案,引导资金精准流向绿色普惠领域。

《金融时报》记者:如何以产业链建设带动绿色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地方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效融合?

蓝虹:绿色产业链的设计使生态环境治理转化为可盈利的市场项目,这是绿色普惠金融可以发挥作用的前提。在气候危机治理和生物多样性危机治理中,很多中小型项目单独设计没有任何盈利,但若通过产业链闭设计,上一个环节的废弃物能够成为下一个生产环节的投入要素。例如,地沟油、木屑等可以制造低碳甚至零碳航空油料;猪牛羊养殖粪便可以形成沼气,并与天然气置换获得收益。环环相扣的闭环产业链可以聚合产业链上的项目收益,为绿色普惠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

在绿色产业链设计中,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至关重要。要促进绿色普惠金融平台线上化、数字化建设。在政府引导下,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探索建立信息一体化的市场化平台,建立企业绿色供应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加强监管,对违规、欺诈的企业进行有效处罚。

要充分发挥政策主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以降本增利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绿色普惠领域,推动绿色普惠金融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在实践中,应该怎样降低“漂绿”风险?

蓝虹:所谓“漂绿”是指融资方通过绿色金融获取的资金用于无法满足环境效益预期的非绿色项目,其中包括两种可能性:融资方通过包装将非绿项目打造成为绿色项目以获取资金支持,或为绿色项目筹集的资金在后续没有被用于该项目,而是流入到非绿色领域。

降低“漂绿”风险,首先,要规范绿色金融市场制度,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细致性与指导性,规范企业信息披露。目前,在绿色信贷业务方面,我国虽已公布了《绿色信贷指引》,但仍有许多流程需要金融机构自行设计,这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

其次,要搭建共享信息平台,引导公众、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例如,监管部门可以打造绿色金融信息展示的综合门户网站,建立共享数据平台和信用平台,构建有利于公众、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监督,且互通互联的全覆盖共享数据库,保障相关资金真正流向绿色领域。

再次,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融资融智并行,在设计收益流的基础上,设计绿色普惠项目融资方案。引导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绿色普惠金融产品体系,满足多元化普惠服务对象的绿色融资需求。结合区域特色,为不同群体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作者:记者 余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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