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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华:勃然雄心的“昆明-蒙特利尔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全球共识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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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多样性,权衡取舍难在当代,和谐共生利在千秋。2022年12月18日在蒙特利尔举办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就大会主席提交的决议草案《昆明-蒙特利尔生物多样性框架》达成共识一致通过,如此之通顺,既在意料之中,更感来之不易。
要说意料之中,显然是全球生物多样性锐减的态势严峻、自然退化加剧;人与自然双输困境恶化,有限努力总体进展式微,提振雄心势在必行,加大力度刻不容缓。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共同的责任担当:为了生物多样性,为了地球母亲,为了子孙后代,也为了我们当今。
要说来之不易,则在于目标之勃然雄心。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要转换为可测度、可报告、可核查的具有责任力和透明度的量化指标。原则性的目标可以是导向性定性共识,但行动指向的目标则必须要有量的规定性。2010年通过的爱知目标,最具刚性的目标11,要在2020年“至少17%的陆地与内陆水域以及10%的海岸与海洋”纳入自然保护地。除少数国家外,多数没有完成。即使这样,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这一目标力度不够,必须要提振雄心。在昆明-蒙特利尔框架中,这一目标可以用雄心勃然来描述:分别提升至30%,而且是在2030年,即所谓的“30-30目标”。要知道,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等生”,2020年的成效也只是高出1个百分点的成绩勉强过线。且不说那些爱知目标欠账太多的国家,就是中国,30-30目标也是超级困难的。2022年世界人口80亿,未来人口增长也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因而,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抑或是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这一目标的挑战性是不言而喻的。
即是意料之中也属意料之外,是中国作为主席国在这样一个多变国际主场主动担当协调各方纵横捭阖力挽狂澜。面临利益分歧南北博弈的锋芒毕露,12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阶段高级别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会议的成功指明方向注入动能。同日,会议主席、生态环境部长黄润秋给全体缔约方和观察员致函,告知进展,明确难题,任命指定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部长为重大议题的联合磋商召集人,专题推进。尽管新冠疫情给会议带来了困难和不确定性,但《框架》这一确定的巨大成功,不仅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政策努力的赞赏,也是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的认同、接受和采纳。会议期间,各种边会、展台、缔约方场馆纷纷登台亮相;环视一番,人气最旺,干货最多,最为绝色靓丽的,当属中国角。所谓“用脚投票”,中国的努力和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目不接暇的。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会议对于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认识深化。“地球母亲”以拟人的方式出现,将地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万物之母;在《框架》正文中出现六次,注解中出现两次,可谓是高频次。而且,明确解读为人类应该遵循的伦理价值观,必须采取以地球母亲为中心的行动。首先,需要体现不同的价值体系。自然对人类的贡献包括生态系统商品、服务和赠品,对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品质至关重要,包括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地球母亲的良好平衡及和谐。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认可并考虑这些多元的价值体系和理念,也包括自然的权益、地球母亲的权益。其次,在行动上,需要将生物多样性及其多重价值整合融入到政策、规定、规划和发展进程,以及环评、国民经济核算等各种经济社会活动之中。第三,基于生态中心伦理观和权益,赋能实施人与自然和谐互补的行动,促进所有生命种群和生命共同体的延续繁衍,确保地球母亲之环境功能的非商品化。
当然,《框架》也为今后生物多样性保护明确了实施方案。涉及监测、规划、报告、审评、融资、能力建设、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利用、合作等。《框架》不仅为2030年行动提出了目标要求,也为2050年的保护描绘了蓝图。而且,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和目标,也需要协同并融入到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众多国际议程。
(作者为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潘家华教授。本公众号经潘教授授权发布此文)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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