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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体系更全面发展——评上交所《服务绿色发展 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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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兴业研究公司副总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汤维祺 兴业研究公司研究员

·2018年4月25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统筹部署上交所相关工作,强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发展的能力。

·《行动计划》是对七部委《指导意见》绿色证券相关内容的细化,更是发展和创新,从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投资,以及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做出了系统的部署。

·《行动计划》在绿色企业标准体系建设,上市公司、发债主体与资管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绿色证券统计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部署,有助于推动绿色金融配套政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及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在资本市场的落地。

·《行动计划》的推出,将有助于绿色股权融资的增长,进一步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均衡化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力量服务国家战略和绿色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绿色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愿景与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旨在统筹部署上交所相关工作,支持国家绿色金融体系构建。

《行动计划》的推出,有助于引导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更趋均衡、全面。

一、《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球引领能力日益增强。而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导资源配置、支持绿色发展转型方面,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指导意见》中,就提出要“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具体包括完善绿色债券制度与标准、降低绿债融资成本、探索绿债第三方评估评级,以及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开发绿色指数、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引导绿色投资等。

《行动计划》从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投资,以及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五个方面,系统地部署了上交所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探索。各项内容不仅是对《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的细化和落实,更有所发展和创新。

1.推动股票市场支持绿色发展

上交所将从两方面推动股票市场支持绿色发展:

首先,明确绿色企业标准,加强与绿色企业对接,并鼓励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此外,《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将绿色企业纳入“新蓝筹”的概念,并将探索为相关企业提供精细化、差异化的服务。

其次,将探索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信息披露对于上市融资后的市场监管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确保绿色融资切实起到支持绿色发展作用的重要保障。此前,证监会已于2017年12月发布“披露新规”[1],修订了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按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强制披露,其他企业不披露需解释;而到2020年12月将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2]。

2.积极发展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明星”,从2015年的几乎空白,仅用一年时间,便在2016年成为全球发行量占比超过30%的第一大市场,并持续增长。尽管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客观,但是绿色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却较低。

为了突破绿色债券发展的瓶颈,上交所《行动计划》提出将通过优化绿债上市安排、设立绿色债券板块、创新绿债品种、鼓励相关政府部门为绿债提供贴息等方式,进一步降低绿债融资成本,提升融资能力。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要发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信用状况较为良好的品种,绿色ABS的增长将有助于提升绿债市场整体的流动性。

3.推进绿色投资

《行动计划》从供需两侧,推动绿色融资:在供给侧,明确将开发绿色ETF等绿色证券指数及相关产品,降低绿色投资门槛。此外,还提出开发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环境产权的衍生产品,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在需求侧,则通过开展培训、宣传、强化环境信息共享等措施,建立绿色投资理念;通过吸引境外投资者、建立资管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培育绿色投资者团体。

4.深化国际合作

根据《行动计划》,上交所将积极参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国际组织,以及推动双边交流的方式,参与国际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更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拟将绿色证券优先纳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领域,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境内绿色企业在境外发行D股、支持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鼓励境外机构通过沪港通、QFII、RQFII等渠道投资境内绿色金融产品等。

通过深化国际合作,不仅有助于发挥我国绿色金融引领作用,输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经验,更能够引入境外绿色投资理念,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加快成熟。

5.加强能力建设

在能力建设方面,《行动计划》在强调深化研究、加强宣传和培训之外,特别强调了要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开展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2018年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开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统计,反映金融体系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现有的绿色金融统计制度主要集中在银行机构,包括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统计的绿色信贷数据,以及绿色金融债数据等。而在资本市场,尚未形成对绿色证券的系统性统计体系。

统计数据对于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趋势、把握发展瓶颈与障碍,并明确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上交所推动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的晚上,将有效地填补相关体制的空白。

二、对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意义

首先,《行动计划》的推出和落实,将有助于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均衡发展。相比于绿色信贷,资本市场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不论在制度体系的成熟程度,还是市场规模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参见图1)[3]。因此,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行动计划》旨在加快探索资本市场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鼓励绿色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

其次,《行动计划》有助与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体系。标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是绿色金融市场最为关键的两大基础设施,前者明确了绿色金融的业务边界,决定着绿色金融市场能否准确地识别并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领域;而后者则是绿色金融市场监管和风险管控的重要抓手,确保绿色资金在完成投资后,切实用于绿色领域并产生实际的环境效益。绿色股票市场相比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发展较为滞后,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尚未形成绿色企业的认定标准。《行动计划》提出将明确绿色企业标准,并将之纳入“新蓝筹”板块给以差异化的政策,这将极大地提升资本市场支持绿色发展的能力。此外,《行动计划》重申了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主体,以及资管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将推动落实,也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市场的监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第三,针对绿色证券的配套扶持政策将有望落地。在鼓励绿色股权融资和绿色债券发展的部分中,《行动计划》均提出将与相关政府部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政策对接,为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便利,或为绿色债券提供财政贴息等。随着2017年6月国务院启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以来,相关地区在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由上交所主动与实验区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政策对接,将有助于系统性地推出绿色证券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地方试点和全国市场的发展。

最后,《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重点方向。在《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了跟踪绿色证券指数的ETF产品和其他多样化的绿色基金产品、基于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环境产权的衍生产品,以及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绿色ABS(包括绿色PPP项目ABS)等。这些将构成未来我国绿色资本市场产品创新的重点。

注:[1]即2017年12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2]http://m.jrj.com.cn/rss/yidianzixun/2018/2/9/24091938.shtml

[3]关于我国绿色融资结构的详细分析,请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季报(2018Q1):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加快完善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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