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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俊:险资特性与绿色投资高度契合

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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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双碳”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作为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以及中长期资金来源,保险资金无疑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目前,保险资金通过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直接参与了一批能源、环保、水务、防污防治等领域的绿色项目投资建设,并通过绿色债券投资、资管产品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支持了绿色金融发展。

如何看待险资在支持绿色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如何推动险资提升服务绿色发展质效?近日,《金融时报》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安国俊博士。

可为绿色金融提供多样投资渠道

《金融时报》记者:在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保险资金具有怎样的独特价值?

安国俊:近年来绿色金融在中国得到了快速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均有长足发展。“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国社会实现全面绿色转型,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保险资金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可持续发展、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相较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在绿色金融中具有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

一是保险资金规模大,来源稳定。截至今年11月末,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4.62万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4.2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2.76万亿元。日益增长的资金规模为其资产端的投资运用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截至2021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票、资管产品等方式投向碳中和、碳达峰和绿色发展相关产业账面余额超过9000亿元。

二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与绿色投资的特性高度契合。绿色投资往往投资回收期较长,容易产生期限错配的风险。而保险资金恰好有着期限长、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特点,与绿色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契合度,也与绿色投资收益适中相匹配。

三是保险资金可为绿色金融提供多样的投资渠道。除了在公开市场投资,保险资金还可以通过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绿色信托、绿色PPP等形式参与相关领域建设发展,或者通过发行保险资管产品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以中国人寿为例,截至2021年9月,国寿资管投资绿色债券超过1800亿元,绿色股权投资存量规模超过1000亿元,分别与国家电投、华能集团等合作设立了清洁能源投资基金。

四是保险资金可以将绿色投资的外部性内生化。低碳投资的外部性与险资投资的财务回报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例如,通过低碳投资减少空气污染导致的健康受损,进而降低健康险的赔付风险,包括对于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的投资,从投保联动的角度看,其实变相增加了投资收益。

投资覆盖领域还需要继续拓宽


《金融时报》记者:目前保险资金的绿色投资实践还存在哪些有待填补或优化的领域?

安国俊:保险资金的绿色投资生态中有待填补或优化的问题,也是绿色金融在我国还要进一步推进发展的领域。一是保险公司对于绿色投资的认知和重视程度还有提升空间。尽管绿色金融与绿色投资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ESG投资、绿色投资的认知还主要停留在政策层面,亟须将其转变为行动,长期关注实际效果。

二是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仍有待完善。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逐渐由政府主导向资本市场推动过渡,ESG投资信息逐渐由机构自愿披露转向法律强制披露,披露信息的内容也由单一向多元发展,对于违规行为的事后追责同样趋严。总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法律体系发展迅速,但是整个市场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仍然有待完善。

三是投资覆盖领域还需要继续拓宽。目前,保险资金主要重点关注六类绿色投资类项目,即清洁交通类,如城市轨道交通等;节能减排与传统产业升级类,如油品升级等项目;清洁能源类,主要集中在水电和风电领域;绿色建筑类,主要是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的生态新城等;污染治理类,主要集中在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国家重点项目类如南水北调工程等。

可以看到,碳中和将会拉动产业升级和绿色技术创新,保险资金在绿色技术上的投资有非常大的空间,环境保护技术、新能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等是推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绿色技术的研发也需要比较长的周期,符合保险资金特质。我国目前在绿色技术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支持。应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保险产品,为发展绿色基金、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基金、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碳中和基金等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

四是数字技术与大数据的应用需要推广。利用大数据对绿色投资项目进行筛选与风险管控,可以实现对各类风险的识别分类,并进行实时监控,有助于更好地实现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同时也扩大了绿色投资项目的筛选范围。

完善绿色投资评价指标体系


《金融时报》记者:引导支持保险资金在绿色投资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未来还需要推动出台哪些配套举措?

安国俊:一是要尽快出台保险资金ESG投资指引。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指引》和《绿色信贷指引》,但尚未对保险资金绿色投资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确的界定,未能在产品设计、投资流程、风险识别等方面明确相关原则,细化有关要求,为保险资金树立ESG投资理念、更好地推进ESG投资等提供指导。

二是逐步完善信息披露标准化。我国目前对于ESG信息的披露以提倡建议为主,并不具有强制性。缺乏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导致机构在披露信息时报喜不报忧,信息可比较性较差。制定ESG投资信息披露的强制化与标准化政策,将对险资开展绿色投资起到促进作用。

三是完善绿色投资的评价指标体系。保险资金对于投资风险的要求较高,因此绿色投资的评价体系与绿色投资项目的筛选问题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尤为重要。逐步完善绿色项目及绿色企业的评估认证标准和体系,将有效健全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完善绿色评级和认证,则有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绿色投融资瓶颈,有效防范“洗绿”和“漂绿”等行为,管理投资风险。

四是出台审批绿色通道。对于与绿色投资有关的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可以开辟绿色注册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另外,可以从政府层面成立担保基金,为绿色项目提供信用支持。

五是积极培育保险资管在内的绿色投资者,逐步完善配套激励政策。绿色投资项目由于其普遍存在正外部性,需要加强相关的激励机制,除了补贴、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外,还应加强绿色财政与绿色金融之间的协调机制,让更多的保险资金在追求利润回报的同时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

六是鼓励保险资管投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养老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于绿色PE/VC基金;支持和培育专注投资于绿色技术的私募股权和创投机构,支持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及外资设立绿色科技孵化器和产业园、发展绿色基金和知识产权基金,推动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金融的合作。

七是开发更多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为农村绿色产业提供融资渠道。建立地方乡村和农业绿色项目库,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利用地方特色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强调建设绿色农业实验区域,支持循环农业示范乡镇低碳排放。

八是借鉴国际经验,制定绿色金融的责任投资管理制度和绿色投资指引,丰富ESG评价指标体系,改善投资决策机制,提升绿色投研体系,为推动机构投资者全面践行ESG责任投资理念奠定基础,完善保险资管的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保险资本助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作用。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钱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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