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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金融案例汇编 | 标准引领试点先行湖州“碳中和”银行建设走向深入

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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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十二 标准引领试点先行湖州“碳中和”银行建设走向深入

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明确提出要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渐进实现资产组合和自身运营的碳中和。近年来,以湖州争创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三大举措积极推进“碳中和”银行体系建设,优化外部创新条件,从标准引领、试点先行、评估优化等方面构建工作闭环,释放内部改革动能,推动银行自身运营和资产组合碳中和,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创新亮点

(一)创新建立“碳中和”银行标准。为解决当前基层银行落实“渐进实现资产组合和自身运营的碳中和”相关要求的过程中,碳核算标准和建设标准缺失的问题,严格按照制定规定和论证程序,推动制定《“碳中和”银行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银行机构信贷碳排放计量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主要依据《能源消耗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工具指南》《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0年修订版)》等权威核算标准,统一银行机构碳排放的统计口径及计量方法,明确“碳中和”银行机构自身运营及资产组合碳核算标准,发布首个区域性建设指南,从自身运营和信贷资产两个维度出发,明确“碳中和”银行建设和管理标准,加强规划引导,推动银行机构有序开展碳中和规划建设。

(二)推动“碳中和”银行试点先行。重点推动已纳入总行全国性或者区域性改革试点的在湖分支机构以及地方法人银行,在总行专业指导和论证的基础上,全省率先建立“碳中和”银行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整理自身运营的近三年的碳排放清单,制定相应的碳减排实施路径和达标路线图。同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试点机构先行示范、带动所有机构逐步实现运营和资产组合碳中和的总体格局,即力争在2028年前实现所有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8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及资产组合“碳中和”,力争在区域内率先实现银行业自身运营碳中和及资产组合碳中和。

(三)全国率先开展“碳中和”网点评价工作。制定“碳中和”银行网点评价的五星级分类标准,明确绿色信贷余额占比、自身运营及金融资产碳排放量、购买第三方碳凭证中和的碳排放量占比、16项机制建设情况等要求。2023年,湖州监管分局组织湖州辖内银行机构开展覆盖(总)分营业部、一级支行、二级支行等营业网点的碳盘查。指导湖州市银行业协会进行首批“碳中和”网点评选,并为全国首批10家“碳中和”银行星级网点授牌,其中三星级网点1家(中国银行安吉昌硕绿色支行),二星级网点5家,一星级网点4家

三、取得成效

(一)机构节能改造,稳步推进自身运营“碳中和”

一是建立运营碳排放监测机制,推动机构节能改造。引导银行机构开发用能监测系统,量化运营的碳排放量数据,并推动支行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如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在支行部署能源消耗智能监控系统。吴兴农商行西塞山支行、安吉农商行余村绿色支行等网点开展被动式节能建筑改造、屋顶光伏改造。

二是聚焦机构碳排放重点领域,采取绿色技术降低能耗。聚焦法人银行机构碳排放较高的数据中心机房等关键领域,引进绿色低碳技术,有序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如湖州银行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电能利用效率(PUE)由1.63降至1.32,年节电量近20万千瓦时。湖东绿色数据中心作为浙江省唯一金融领域数据中心,成功入选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三是引入第三方核算认证,中和剩余碳排放量。部分银行机构在自身运营节能改造的基础上,引进专业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自身运营碳盘查,并对剩余碳排放量采取中和措施,推进年度自身运营碳中和。

(二)绿色低碳转型,探索推进金融资产“碳中和”

一是绿色金融与绿色制造融合。创新绿色工厂提升贷等系列产品,依据亩均效益、绿色工厂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增配信用贷款,推动制造业低碳化、清洁化发展。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全市绿色园区类贷款余额253.69亿元,同比增长30.99%,逐渐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关停整治“低小散”企业。

二是支持绿色建筑产业。自湖州获批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城市以来,银行保险机构联动,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由保险公司提供绿色建筑质量保障,委托第三方实时监测,银行根据监测结果逐次发放绿色建筑专项贷款,确保绿色建筑按星级要求完工。截至一季度末,全市绿色建筑贷款余额为787.93亿元,同比增长62.00%。

三是支持县区特色化创新。如在长兴县,银行机构将企业碳效等信息纳入客户信贷评价流程,建立企业碳效核算模型,创新开发转型金融产品,推进纺织行业等传统产业低碳化;在安吉县推动“碳汇共富贷”“碳汇惠企贷”“竹林碳汇富余价值补偿保险”等系列产品落地,将荒弃毛竹林由碳源变碳汇;在德清,首创湿地碳汇金融“PTD”闭环体系,形成全封闭内循环金融支持体系等,推出“湿地碳汇无忧贷”等产品,支持湿地生态修复。

四、推广条件

目前,我国暂时没有指导银行业金融实现低碳转型发展的金融标准,可通过总结湖州等地方经验,召开专家论证等方式,丰富碳中和银行的评价体系,将湖州等地的地方标准修订升级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金融团体标准,为绿色金融试点省市及全国银行业低碳转型发展提供标准参考。

五、展望与建议

当前,在碳中和银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碳中和银行相关的国家标准仍然缺乏,碳中和的方法学也有待规范统一;二是金融服务产品需多元化,产业绿色转型有待多渠道金融支持;三是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机构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建议以碳中和银行建设为依托,加快探索金融资产组合碳中和。

一是建立碳中和银行的国家级金融团体标准。总结全国银行低碳转型的先进经验,制定相关国家级标准,明确相关碳盘查、碳减排、碳抵消的工作规范流程,推动银行机构建立转型路线图,实现自身运营和金融资产组合的碳达峰碳中和。

二是优化金融供给,鼓励绿色低碳转型。优先保障绿色信贷项目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对接,建立绿色项目库,灵活运用专项额度、优惠利率、绿色通道等措施,全力支持减碳增汇项目建设。积极创新碳排放权抵质押和回购、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等业务,多渠道强化绿色低碳市场主体金融支持。

三是有保有控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建立负面清单,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结合实际情况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或项目融资,严格控制高碳低效产业信贷投放,倒逼企业改造提升或退出。

四是加大金融、财政等配套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适用范围,在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及2家外资行之外,增加向部分有实力有条件的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放。对商业银行发放的绿色信贷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支持,提升商业银行业务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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