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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制定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是2023年上海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一。作为唯一总部设在上海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进一步彰显自身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上海主场优势,争当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表率,在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支持下,交通银行(以下简称交行)主动举手,牵头负责了上海市水上运输业(航运业)转型金融目录制定工作。
为做好制定转型金融目录标准这一重大任务,2023年3月,经报请行领导请示同意,交行由总行授信管理部牵头,专门组建了20多人的转型金融重大项目攻坚团队(以下简称攻坚团队),主动举手参与了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的制定工作,具体牵头制定了全国首个地方层面的水上运输业(航运业)转型金融目录。2023年12月,《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正式印发,“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发布”也入选了2023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大事件。
二、创新亮点
一是攻坚团队全力推进水上运输业(航运业)转型金融目录制定,相继攻克技术路线、降碳路径、碳核算等诸多难题,创新性提出技术路线与船型匹配、船型与降碳值匹配的目录设计思路,形成了包括远洋、沿海、内河、港口等19类主体的转型路径和降碳目标,开创了水上运输业转型金融标准先河。攻坚团队除了推进自身负责的水上运输业(航运业)目录制定,亦积极为其他五个行业的相关负责单位提供经验借鉴。攻坚团队还积极助力转型金融目录使用说明的撰写,对其中的关键要点提出有益建议。
二是攻坚团队采用一体推进课题研究和青年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促进理 论、政策和实践有机结合,让青年人才在重要项目攻关中成长成才。得益于自身努力和课题收获,攻坚团队中的多位青年在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攻坚团队亦积累了青年学习型组织建设经验,团队中的青年中有多名博士,有交行管培生、储备生,大家在攻坚克难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形成了具有战斗力、进取心的学习型组织。
三、取得成效
一是制定服务方案。为积极满足水上运输业(航运业)转型金融服务需求,在完成《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制定相关工作后,交行在转型金融攻坚团队的基础上,由总行授信管理部牵头,接续组建了总、分、支以及子公司在内的共计22人的航运转型金融服务方案制定工作小组,持续推进服务方案制定事宜。工作小组通过内部多轮研讨、走访上海市经信委、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绿色技术银行、启源芯动力、联合赤道等单位,编制形成《交通银行上海主场航运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服务方案》,提出了涵盖航运业上、中、下游各相关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16条具体举措,涉及加大全链条支持力度、提升转型金融供给质效、推动转型金融增量扩面、共建转型金融服务朋友圈等。服务方案已于2024年5月正式印发,积极助力上海“五个中心”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二是积极探索推进转型金融业务创新和项目落地。2024年3月上旬,在交行总行以及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交行上海市分行依据《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成功完成中远海运集团所属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7.5亿元转型金融贷款投放。该笔业务严格遵循《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中水上运输业的相关要求,贷款投向的船舶碳强度指标(CII)达到目录中的先进值要求,在引入交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产品的同时,将目录中水上运输业的降碳目标先进值作为关键SPT指标与贷款利率挂钩进行定期披露,并顺利通过业内专业评估机构联合赤道认证。该笔业务作为全国首笔成功落地的水上运输业(航运业)转型金融贷款,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此外,交行旗下子公司交银金租在2023年落地的相关业务中,符合目录支持的上海地区业务有3笔,均为新造LNG船舶融资租赁,总金额超6亿美元。
三是促进了转型金融业务交流。目录制定过程中,交行广泛开展外部调研、座谈研讨,积极征询政府委办局、行业协会、代表性企业等多方意见,确保目录的标准经得起检验、能落地执行。目录印发后,交行第一时间与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交流,积极吸纳国际先进经验和分享交行经验。交行转型金融团队多次代表交行出席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发布会、通气会,人民银行总行专题会等。如,作为唯一的金融机构发言代表,参加上海市委金融办牵头召开的《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新闻通气会;应邀参加人民银行研究局召开的金融服务水运业低碳转型座谈会,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积极评价。
四、推广条件
交行深度参与了《上海转型金融目录(试行)》的制定工作,并牵头制定了全国首个地方层面的水上运输业(航运业)转型金融目录。该目录不仅适用于上海地区,而且国内其他地区也可参考借鉴。
五、不足与改进建议
一是转型金融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有待完善。国家层面的转型金融目录尚未发布,人民银行尚未出台关于转型金融各行业的统一标准和统计制度。而《上海转型金融目录》采用目录制准入,将200多项节能降碳措施纳入降碳路径,并允许采用其他降碳措施的企业,参照CCER方法学或借助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开展转型。但在实际贷款过程中,本市还缺乏可作为目录外措施降碳依据的相关方法学,银行难以将为企业提供转型的附属辅助和目录外措施项目与降碳路径及准入值指标对应;各行业碳排放核算难度高,银行需逐笔咨询第三方碳咨询企业。
建议金融管理部门与产业部门共同研究形成碳核算框架体系,形成标准化核算和披露模板,为市场主体提供核算和披露指导与支持。例如当前沿海和内河领域碳核算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建议完善沿海和内河领域碳核算和降碳目标机制,提供银行可参考的具体碳数据核算方式。
二是转型金融尚未纳入银行统计考核口径且目前尚未出台支持转型金融业务发展的专项政策工具(仅有上海市碳减排扩容试点范围将部分转型涉及领域纳入)。而前期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国际航运头部企业虽然目前在欧盟开始征收碳关税后面临较大的低碳转型压力,但此类头部企业要求的贷款利率非常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转型贷款投放积极性。
建议加快创设转型金融支持工具,目前转型金融发展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迫切需要货币、财政、产业多方政策的联合发力,如对银行的再贷款支持工具、对水上运输业转型的财政补贴,尤其是内河电动船舶改造补贴等,多措并举以期发挥更好的驱动作用。
三是目前中小企业难以依据降碳路径开展转型活动。例如内河航运船油改电、设备更新或节能改造等措施在短期内的经济性不佳,同时沿海和内河领域仍有大量船东以中小企业、“夫妻店”等模式开展经营,此类客户受制于资金短缺、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风险缓释措施等问题,难以在商业银行获得有效转型融资支持,导致上述企业目前难以按照《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中的降碳路径进行转型。
建议政府性担保基金或金融管理部门推出支持转型发展的专项风险缓释担保措施,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转型金融业务需求,通过创设担保基金专项贷款产品或纳入普惠金融再贷款等方式,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融资主体低碳转型的推动意愿。
四是转型贷款目前会产生额外第三方评估费用。转型贷款目前如果嵌套可持续发展挂钩产品,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会产生6万-10万元咨询费用。而上海地区客户对于聘请第三方机构认证的费用接受度仍较低,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该费用对经营压力较大。但如果由银行来承担第三方认证费用,对于银行负担加重后会进一步影响银行转型贷款投放的积极性。
建议充分考虑第三方机构认证费用的补贴政策,目前香港地区、日本地区等部分海外区域的转型融资第三方机构的认证费用由政府补贴,希望能协调相关部门予以一定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