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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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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有利于加强统筹协调,支持港澳通过深度融入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为巩固和提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者|王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13期


1997年,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20多年来,在祖国的强有力支持下,香港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等冲击,作为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不断巩固。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式拉开序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推进,也开创了粤港澳金融互利共赢、融合发展的新局面,为巩固和提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利用区内经贸联系紧密的有利条件,用足用好中央惠港惠澳政策,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持续优化港澳民生金融服务。粤港澳三地居民跨境往来密切,越来越多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生活就业。顺应大湾区优质生活圈建设的需要,人民银行认真落实惠港惠澳金融政策,坚持民生金融优先发展,积极为港澳居民跨境开户、支付、购房、理财、缴纳税费和查询征询报告等业务提供便利。例如,开展港澳居民异地代理见证开户试点,使港澳居民可在港澳试点银行通过代理见证方式开立内地个人Ⅱ类、Ⅲ类银行账户。截至2021年末,香港、澳门居民通过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账户18.4万户。目前,港澳居民可使用港澳版“云闪付”钱包、支付宝(香港)电子钱包、微信(香港)电子钱包、中银澳门手机银行和澳门通Mpay钱包五种钱包,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服务的便利性大幅提高,各方合作重点打造了港珠澳大桥、入境签证缴费等多个跨境应用特色项目。截至2021年末,五种电子钱包累计成功交易约926万笔,金额约15.23亿元。


扎实推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高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水平。目前,内地与香港建立了股票通、债券通、理财通、基金互认安排等互联互通机制,有效提升了香港金融市场流动性。近年来,各项互联互通机制交易规模不断上升,“沪深港通”、债券通每月交易量最高分别接近4万亿元和8000亿元。2021年10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和债券通“南向通”相继开启,扩大了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市场主体反响积极。截至2021年末,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的大湾区居民已超2万人次,参与试点银行60余家,累计办理资金跨境汇划5855笔,金额4.9亿元。同时,大湾区内地与香港建立了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粤港外币实时支付、粤港跨境缴费通等金融基础设施,搭建了多币种、全工具、全天候的现代化支付结算通道。


显著提升粤港澳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通过优化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持续提高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更加顺畅。促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化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企业(QDLP/QDIE)试点,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落地。落实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深化外债登记改革,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在南沙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推动人民币在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资中的计价结算,近年来,人民币存款规模也在不断上升,根据香港金管局数据,2022年3月,与跨境贸易相关的人民币汇款达到历史高点。2021年,大湾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达3.8万亿元,人民币成为大湾区第一大跨境结算币种,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的汇兑成本和汇率风险。


加快提高内地金融业面向港澳开放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率先引入港澳金融机构,开创了内地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先河,内地首家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咨询公司、外资控股公募基金等纷纷落户广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动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在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在跨境投融资政策、账户结算体系、金融纠纷调解等方面,推动内地金融制度规则与港澳对接、国际接轨,广东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重要“试验田”。广东经济金融的迅速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加强粤港澳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深度合作。依托全国首批建立的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机制。2020年9月,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联合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依托港澳区位优势和深厚的金融业基础,促进绿色金融资源集聚与辐射。积极推动内地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推进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融合对接。2021年10月,深圳市在香港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0亿元为绿色债券。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2021年10月,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联网对接,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粤港金融科技创新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力度。


不断提升跨境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粤港澳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沟通联络机制,通过高层互访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交流与合作。推动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设,开展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合作,提升打击跨境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效性。例如,开展跨境创新型金融产品洗钱风险评估,有序推进“跨境理财通”业务的联合风险评估,切实提高大湾区防控跨境洗钱风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素养教育公益联盟,围绕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持续深化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合作。



粤港澳金融合作顺利推进的主要经验

坚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粤港澳大湾区的最大特点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大湾区金融合作是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生动体现。2020年4月,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发挥香港金融体系的独特优势”。一方面,大湾区金融合作有利于加强统筹协调,支持港澳通过深度融入国家改革开放大局,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另一方面,大湾区金融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港澳独特优势,包括香港法制健全、联通国际市场的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和澳门密切联系葡语系国家的优势,推动资金、技术和人员双向流动,助力内地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建立统一的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持续深化市场改革,大力推动三地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在建设统一大市场过程中,注重市场规则和标准的互认与趋同,对标港澳通行的国际规则,推动内地对外制度型开放。通过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提高大湾区内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金融服务一体化水平,便利人员、货物、资金等各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使粤港澳三地能够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合理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推动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在市场驱动下,以民生优先原则找准合作重点。香港回归以来,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稳固,但受国际金融危机、新冠疫情、国际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在社会治理和政治发展等方面面临挑战。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金融优先”的工作原则,在开户、支付、购房、理财等方面推出大量金融惠民措施,不断提高港澳居民在大湾区的生活便利程度,促进粤港澳融合发展。同时,顺应绿色低碳、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的时代浪潮,在相关领域促进投资消费和解决就业问题,不断增加居民收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粤港澳大湾区民众需要。


统筹发展与安全,保证大湾区经济金融行稳致远。在坚持改革开放,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同时,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注重兼顾发展与安全,在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切实防范风险。大湾区存在不同的经济金融体制,港澳市场与国际市场充分联通,这对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及时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大湾区金融合作过程中,注重建设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项金融开放创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并对各项开放创新举措都配置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在“跨境理财通”试点中,由内地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协商建立监管合作安排和动态监测协作机制,通过资金闭环汇划关系,对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确保试点稳定运行。


金融合作转向规则制度型开放

香港回归祖国25年来,粤港澳金融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新的复杂形势下,粤港澳进一步深化合作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全面制度型开放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粤港澳商事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衔接;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地缘政治冲突,给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带来更多不确定性等。面对各种挑战,粤港澳金融合作需要做实做细大湾区各项金融创新举措,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经贸新规则,推动区域金融对外开放由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继续巩固和提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充分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


把握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发展有利时机。随着中国内地经济不断发展和金融开放的持续推进,内地与香港经济深度融合,必然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使用。2022年2月俄罗斯与乌克兰冲突爆发以来,欧美国家对俄罗斯进行了大规模制裁,特别是将俄罗斯部分银行排除出SWIFT系统等金融制裁措施,导致各国对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疑虑上升,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在此背景下,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可能增加,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也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未来,应继续支持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一是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离岸人民币产品市场,鼓励内地市场主体赴港发行绿色市政债券等人民币债券产品,探索在港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产品,拓宽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优化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安排,统筹运用本币互换、清算行等机制安排,稳步提高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和中长期资金的可获得性。三是完善离岸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更好地对接香港离岸市场,提高人民币跨境和离岸资金的清结算效率和支付清算便利水平,便利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资产,促进离岸与在岸市场良性循环。


建设与内地合作更为紧密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随着经济总量的持续扩大、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保压力,内地对资产管理的需求不断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在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可为内地提供全方位、高质量资产管理服务。未来,应进一步发挥香港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功能。一是继续完善“跨境理财通”、债券通“南向通”及“沪深港通”、基金互认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渠道,优化资金跨境结算安排,扩大试点规模,为内地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的跨境资产配置途径。二是支持香港发挥比较优势,推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助力内地养老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提升内地养老金多元化资产配置水平,更好地实现提高收益、分散风险等管理目标。三是支持香港强化可持续投资理念,推出更多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相关金融产品,加强ESG相关信息披露、评级、指数编制、产品认证等专业服务,推动内地和港澳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将香港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


以监管合作促进风险管理中心功能。在粤港澳经济金融协调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除面临企业债务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和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等传统风险外,还必须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未来可进一步强化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支持香港发展各类风险管理业务。一是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业,充分发挥其分散风险等作用。有序推动大湾区内保险产品跨境交易,探索建立保险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多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服务。二是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和敏感性分析方面的交流合作,引导粤港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开发有关监测和评估环境风险敞口的工具与指标,不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金融风险的相关能力建设,更好防范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金融风险。三是落实好《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推动大湾区内地城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与香港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联网对接。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宏观审慎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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